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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
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全体监事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