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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全体监事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 2.3 亿元(含 2.3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
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