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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07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2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舒国平先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计
专业人士)、郑岳常、乌学东以及非独立董事贺财霖、贺群艳五位成员组成。
    2022 年 9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改选,
改选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京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会计专业人士)、王锡伟,非独立董事贺群艳三位成员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统一简称为
审计委员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2022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未经审计)》和《关于公司暂不发布业绩预告
的议案》两项议案。
    2、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2021 年度审计及年
报工作计划》三项议案。
    3、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了解审计工
作进展,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审查公司延期募投项目相关资料。
    4、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1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和《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初稿》三项议案。
     5、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2 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的八项议案。
    6、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项议案。

    7、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三
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
要负责审计过程中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鉴于其在提
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
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
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并对审计费用进行
了审核。
    在年度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内容进行
了讨论和沟通,并在期间,督促审计工作开展,询问重大事项的细节,确保年度
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认真审查了公司每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
理建议提出了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开展
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管理控制以及决策服务职能,为公司的风险防
患与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公
司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出具确认意见,未发现编
制的上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无异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并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持续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年审会
计师岀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意见和建议,认为上述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委员会督促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
制的执行力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定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就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日常联系、工作配合展开了积极协调,保证了审计工作的
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重点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3 年度我们将继续认真监督和指导公
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