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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监事会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18-02-23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1、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了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告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外,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
内部 OA 办公系统、及公司网站上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18 年 2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
件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