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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3-20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到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0 号文件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5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39.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817.83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21.57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6]
第 0006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核准文件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9,595.30      38,917.71   昆发改工(2012)21 号
    2     皮鞋生产扩建项目       10,124.20       4,000.00   抚金开发改字(2012)10 号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7,453.30       2,000.00   昆发改工(2012)22 号
          合   计                67,172.80      44,917.71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
金 35,466.12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4,334.21 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 1,131.91 万元。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在原有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础上,将上述最高额度分别增加到使用不
超过 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
使用。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截止 2018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921.57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803.81
加: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收益                                         555.90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8,673.65
其中:活期存款总额                                                    1,833.65
      定期存款                                                         240.00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6,6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
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