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哈森商贸(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2016 年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对哈森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80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43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9.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394,000.00 元,扣除证券承销等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215,669.86 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 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 华验字[2016]第 00063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4,921.57 加: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收益 484.14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87.04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0.92 置换先期自筹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 35,466.12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9,318.67 其中:活期存款总额 218.67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9,1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募集资 金到位前,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前期投入,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3712 号)审核验证。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 金 35,466.12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4,334.21 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 1,131.91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发表意见,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该自筹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2 年 3 月 21 日第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业经公司 201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第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分别与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 务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 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 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长江保荐及上述四家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各募集资金专户 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金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额 中 国 工 商银 行股 份 有限 1102232329000097801 10,000.00 15.36 活期 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 中 国 建 设银 行股 份 有限 32250198644600000153 14,921.57 37.04 活期 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 江 苏 昆 山农 村商 业 银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商 务 城支 3052251012014000000433 10,000.00 51.34 活期 行 中 信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昆 山 经 济技 术开 发 区支 8112001013900153640 10,000.00 114.92 活期 行 合计 44,921.57 218.67 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 9,100.00 万元,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保本 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 型 2017 年第 506 期理财产品 2,428.00 银行理财 支行 97 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保本 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 型 2017 年第 532 期理财产品 600.00 银行理财 支行 90 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保本 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 型 2017 年第 553 期理财产品 1,472.00 银行理财 支行 98 天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 农商行“尊享”保本收益型 2,300.00 银行理财 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共赢结构性 18440 期结构性 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理财产品 108 天(产品编号: 2,300.00 银行理财 区支行 C171T0140)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的实施地点,除此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但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管理方面 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 32250198644600000153 账户(以下简称“建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皮鞋生产扩建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分行花桥支行 1102232329000097801 账户、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商务城支行 3052251012014000000433 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8112001013900153640 账户(以下简称“中信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支付营销网络项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建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仅能 满足信息化建设项目、皮鞋生产扩建项目的支付,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应通过其他 三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但在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公司从建行 募集资金专户支出 1,043.96 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造成建行募集资金专户 超额支付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从而存在募集资金支付不规范的情形。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以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补足上述建行 募集资金专户超额支付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并经过一系列的自查和学习,以 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哈森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哈森商贸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 002937 号)。报告认为,哈森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哈森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哈森股份在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存 在超额支付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况,从而存在募集资金支付不规范的情形。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从中信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补足建行募集资金专户 超额支付募集项目的资金。保荐机构已要求哈森股份规范募集资金专户使用,确 保后续的募集资金使用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除此之外,哈森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何君光 张海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921.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0.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87.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截至期末 已变更项目,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4) 的效益 (如有) 差额 期 效益 重大变 =(2)/(1) (3)=(2)-(1) 化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无 38,921.57 38,921.57 38,921.57 592.76 34,926.97 -3,994.60 89.74 2019.12.31 4,538.61 否 否 皮鞋生产扩建项目 无 4,000.00 4,000.00 4,000.00 0.00 0.00 -4,000.00 0.00 2019.12.31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无 2,000.00 2,000.00 2,000.00 28.16 1,160.07 -839.93 58.00 2019.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44,921.57 44,921.57 44,921.57 620.92 36,087.04 -8,834.54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受百货商场消费购买力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新增营业网点更加慎重,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合 理调整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皮鞋生产扩建项目:受销售端趋弱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延期实施该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本公司立项时间较早,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较晚。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大华核字 [2016]003712 号鉴证报告。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5,466.12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 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4,334.21 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 1,131.91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均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自筹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经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2017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7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上述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最高额度增加到使用不超过 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36,287 万 元,到期收回 32,902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 306.54 万元。截止 2017 年末,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 9,1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