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
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
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问题,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
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的通知》、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同意对本次会
计差错进行更正。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西华                万华林             陆 峰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