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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
认真开展工作。现就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徐西华女士、万华林先生、陆峰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17年11月10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公司
各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其任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我们均以现场或
通讯方式参加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
公司提供的议案及相关背景材料,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给公司提供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18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数
    徐西华         5               5            0                0
    万华林         5               5            0                0
    陆峰           5               5            0                0
    2、股东大会: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西华女士、万华林先生、陆峰先生各出席了2次。
    (二)相关决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所长,我们关注公司定
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
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出具独立意见。我们对所有议案均进行独立、客观的
表决,报告期内,我们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
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以及资金
占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上述规定,2018年度没有违规对外
担保情况,控股股东没有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约4.49亿元,用
于实施三个募投项目建设。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
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7,500万元。
   (2)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
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2524.63万元。
       (3) 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我们认为,以上对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报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收回本金及利息,无到期未收回之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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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18年度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聘期一年,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8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均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权,忠
实勤勉尽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专业和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面临的形势和经营发展状况,
了解监管规则和政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西华、万华林、陆峰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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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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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徐西华                     万华林                       陆峰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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