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25 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5,000 万元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0 号文件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5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39.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817.83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21.57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6]
第 0006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9,215,669.86

加: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收益                                   7,258,250.70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6,116,695.00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246,326.00
       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09,169.00

       置换先期自筹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                          354,661,200.00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70,357,225.56
其中:活期存款总额                                               8,357,225.56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2,000,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历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6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2017 年 4 月 26 日本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将上述最高额度分别增加
到使用不超过 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可以滚动使用,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
议案。2018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 4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
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18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12,600
万元,到期收回 20,500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 238.56 万元。截止 2018 年末,募
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 1,200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140,176 万元,到期收回 161,653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 1,334.27 万元。截止 2018
年末,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 81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
情况
       (一)基本概况

       1、投资额度
    公司拟设置投资额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和不超过 4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
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产品
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
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
    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银
行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
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
况、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
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
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③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④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
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保障
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
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哈森商贸(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
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额
度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哈森股份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哈森股份及全资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保荐机构对哈森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