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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
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59 号),该函件全文如下: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披露,公司自 2016 年 6 月上市以来,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6.82
亿元、14.97 亿元、13.48 亿元,同比分别下滑 13.21%、11.03%以及 9.97%;扣非
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5282 万元、-1177 万元、-11394 万元,持续显著下滑并亏损。
此外,公司在年报中提示了渠道变动、存货控制、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出口业务等
风险。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行业经营竞争环境、公司
市场竞争地位以及公司最近三年生产经营变化,具体说明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
滑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环境以及状况,说明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对公司存在风险的披露是否充分、准确,前期财务数据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
错调整;(3)具体说明年报披露的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请保荐人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 2018 年一季度、二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97 亿元、3.28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3622 万元、178 万元;而 2018 年三季度、四季度分别实现
营业收入 2.62 亿元、3.61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066 万元、-6971 万元。请公司:
(1)结合行业经营特点,说明营收净利润变化是否存在季节性因素;(2)说明四
季度营业收入高于二、三季度但净利润大额亏损的原因和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
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3608.44 万元,较上期减少 44.39%。
其中,合并范围内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毛利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从 1579.24 万元降
为 1019.35 万元;公司冲回母公司 2016 年、2017 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9.27
万元,不确认 2018 年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718.00 万元,两者合计对 2018 年利润影响-3887.27 万元,影响较大。请公司:
(1)说明合并范围内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毛利以及可弥补亏损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形成原因、会计处理方式;(2)列示最近三年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变动对各期损益的影响;(3)结合 2017 年会计处理,说明本期冲回及不确认大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和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公司 2018 年存货账面价值 5.31 亿元,占资产比重超过 40%,报
告期内发生存货跌价损失 6122 万元,较上期发生额 5549 万元有所增长。请公司:
(1)按照产品品牌分类说明库存商品的金额和库存时间;(2)具体说明公司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政策;(3)请会计师说明就公司存货履行的盘点及其他审计程序。请
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公司 2018 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14 亿元,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
款 1.12 亿元,计提坏账 123 万元,坏账计提比例 1.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84 万元,计提坏账 866.77 万元。请公司:(1)披露公司的
信用销售及风控政策;(2)结合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说明对公司一年以
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的合理性;(3)核实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形成
的账款。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公司 2018 年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681.24 万元,其中有 2167.06
万元属于保证金及押金,公司计提了 1%即 21.67 万元的减值准备。请公司:(1)核
实并说明主要保证金及押金形成的商业背景和业务合理性;(2)披露保证金及押金
的主要对象及交易金额、形成时间;(3)说明公司对保证金及押金的管理政策。请
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5508 万元,较上期 699 万元
增长达 688.27%,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购买诺贝达商标所致。请公司:(1)补充披
露报告期内购买诺贝达商标的交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评估价值、商业合理性等;
(2)上述商标预计为公司带来的商业价值,涉及的主要门店、销售额及利润相关
情况。
    8.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
在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在超额支付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资金的情况,从而存在募集资金支付不规范的情形。请公司:(1)说明上述募
集资金支付不规范情形发生的原因、涉及的金额及对公司的影响:(2)说明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本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
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
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前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之前,披
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
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