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9-11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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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 1008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00
(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00,其中 13:30-13:55,与会股东代表
签到,领取会议材料;14:00 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玉珍先生
(二)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0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0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报告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三、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负责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
作。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的以下
议案:
1、《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五、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六、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七、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休会、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果宣读表
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最终投票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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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
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在会议召开前到达会场, 并持如下文件办
理会议签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票
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
盖公司公章)。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
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
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
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对于非
累积投票议案,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
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对于累积投票议案,独
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该议案应选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议案下的候选
人。
七、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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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哈森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哈森”)。本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哈森鞋业(深圳)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西坑社区均全街 1 号
4. 法定代表人:陈玉荣
5. 注册资本:539 万美元
6.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15 日
7. 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各类皮鞋,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8. 股东:本公司持有深圳哈森 75%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哈森 25%股权。
9.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19.12.31(经审计) 2020.7.31(未经审计)
总资产 2,979.08 2,495.04
总负债 1,432.45 1,667.33
净资产 1,546.63 827.71
2019年(经审计) 2020年1-7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79.41 1,700.25
净利润 -1,065.67 -7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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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销的原因
受近年来人工成本上升、行业需求疲软的影响,深圳哈森经济效益不佳。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公司及公司股
东权益,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哈森进行清算注销。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哈森的业务规模占公司总体比重小,其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
展产生影响。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深圳哈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珍展
鞋业有限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 954 万元,深圳哈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抚州珍
展鞋业有限公司应收经营性借款余额为 1,22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深圳哈森在职员工 237 名。深圳哈森由于注销
事项预计产生员工经济补偿金 1,263 万元左右。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公司拟支付该笔补偿款项。深圳哈森此次注销预计将减少公司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47 万元左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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