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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哈森股份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2021-06-23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及投资金额: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南京金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璧基金”)参
   与投资南京暾智金涌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
   暾智金涌基金”),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00 万元,间接占南京暾智金涌基金认
   缴出资总额的 1.67%。
       公司拟通过南京金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靳
   基金”)参与投资南京金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
   溧基金),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00 万元,间接占南京金溧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的 1.67%。
       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以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上述基金,风险敞口规模以认缴出资为
   限,即此次投资上述基金的风险敞口规模为 1000 万元。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皮
   鞋生产与销售,上述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不存在协同关系。
       2、基金投资方式主要为股权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
   司本次参与的标的基金的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标的基金对外
   投资项目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投
   资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不能
   及时退出的风险。目前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
   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推
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南京暾智金涌基金的议案》《关于投资南京金溧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 500 万元通过南京金璧基金以间接参与投资南京暾智金涌基金;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 500 万元通过南京金靳基金以间接参与投资南京金溧基金。并授权管
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投资的各私募基金情况如下:
    一、参与投资南京暾智金涌基金情况
    (一)本次投资概述
    南京暾智金涌基金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认缴出资总额 3 亿元,主要投
资于医疗大健康相关产业,投资于初创、小微、成长、成熟等不同性质和发展阶
段的科技企业以及平台。公司拟做为有限合伙人通过南京金璧基金(其投资范围
系全部投资于南京暾智金涌基金)参与投资,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南京金璧基
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3.33%,间接占南京暾智金涌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67%。
    (二)本次投资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条款

    1、南京暾智金涌基金
    (1)南京暾智金涌基金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目前尚未在中国基金业
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南京暾智金涌基金设立目的主要通过股权投资、
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合伙人获取
满意的投资回报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南京金鸣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南京金鸣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金鸣创业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4)关联关联说明:南京暾智金涌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5)基金管理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总额:3 亿元。自首次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经合
伙人会议同意后,现有合伙人可以增加认缴出资额或在放弃优先权的基础上接
受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但认缴出资总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合伙人根据出
资缴付通知书缴付首期出资之后,从有利于合伙企业的角度考虑,经合伙人会
议同意后,可减少认缴出资总额,但不得低于 1.5 亿元(分配引起的减资情况
除外)。截止本公告日,南京暾智金涌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南京金鸣创业投资管理合伙
                             普通合伙人          300             1%
    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4,700           49%
南京金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50%
(有限合伙)
合计                                            30,000          100%
       截止本公告日,南京暾智金涌基金各合伙人出资尚未进行实缴。
       (7)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 6 年,自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算。投资期
为 3 年,从合伙人首笔出资到账之日起算。投资期届满后,进入退出期,退出
期 3 年。合伙期限需要继续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每次延长 1
年,延长不超过 2 次,含延长期总存续期不超过 8 年。
       (8)出资时间:分 3 期缴付,各期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20%、40%、
40%。在上一期出资投资完成 80%及以上再进行下一期出资。具体程序为:先由
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普通合伙人出资后,除国有资本
以外的合伙人应于收到缴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期缴付全部出资;在除南
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体合伙人完成出资后 5 个工作日内,南京高新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对基金该期出资。
       (9)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医疗大健康相关产业内非上市公司,优先投资
于南京江北新区企业。
       (10)投资规模限制: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高于南京暾智金涌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在单一项目的累计出资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总出资或
股权的 30%,且不作为最大出资人或股东。
    (11)投资决策: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南京暾智金涌基金相关投资和退
出进行决策。
    (12)管理费:在南京暾智金涌基金投资期内,管理费按南京暾智金涌基
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2%/年提取;在南京暾智金涌基金退出期内,管理费按南京
暾智金涌基金未退出投资成本余额的 2%/年提取;在南京暾智金涌基金自合伙
人首笔出资到账之日起满 6 年后,不收取管理费;延长存续期不收取管理费。
    (13)收益分配:在合伙期限内,南京暾智金涌基金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
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
人应当在 2 个月内组织分配。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
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①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
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达到其向本合伙企业实际
缴付的累计出资总额;
    ②分配普通合伙人的本金:如有余额,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
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③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有余额,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
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_8_%的
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④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有余额,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
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 8%的年化收益率
(单利)计算的金额;
    ⑤分配超额收益:如有余额,则为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 20%作为业
绩报酬,剩余超额收益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南京金璧基金
    (1)南京金壁基金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目前尚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
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南京金鸣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南京金鸣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金鸣创业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4)基金管理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认缴出资总额: 1.5 亿元。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类型
                                                           (万元)     例
        南京金鸣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                                           普通合伙人          300    2.00%
                      合伙)
 2             扬州长兴农场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   16.67%
 3                    叶小强                 有限合伙人        2,500   16.67%
 4         西藏千瑞万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13.33%
 5         南京台亚百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6.67%
 6                    施建琴                 有限合伙人        1,000    6.67%
 7                    邵民龙                 有限合伙人        1,000    6.67%
 8                    蒋婷婷                 有限合伙人        1,000    6.67%
 9          南京易知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    5.33%
10                    张卫锋                 有限合伙人          600    4.00%
 11        江苏享佳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3.33%
12                    李腊琴                 有限合伙人          500    3.33%
1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3.33%
14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    2.00%
15                     张蕴                  有限合伙人          250    1.70%
16                    郑锦芳                 有限合伙人          250    1.70%
                   合计                                       15,000     100%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已实缴出资 920
万元人民币。
       (6)合伙期限:存续期为 7 年,自首期出资到账之日起前 4 年为投资期,
投资期过后至企业成立满 7 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内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投资
期或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7)出资时间: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 3 期缴付,各期出资为总
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别为 20%、40%、40%,具体程序为: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
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全体合伙人应于收到缴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
按期缴付全部出资。
    (8)投资范围:全部投资于南京暾智金涌基金,持有该基金 50%的份额。。
    (9)基金费用:包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基金运营费用。
    (10)可分配资金:指不需或不能再用于投资或其他支付的、可分配给合
伙人的基金资产,包括实现的基金净利润和回收的原始出资额。
    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合伙企业在收到回款后,对回收资金按各合伙人
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基金经营期间取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原则上应
在取得可分配资金后 30 日内按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1)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也可以向满
足条件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转
让后需满足协议的有关规定。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
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
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参与投资南京金溧基金
    (一)本次投资概述
    南京金溧基金主要投资于医疗大健康、新材料、高端智能制造相关产业,成
立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并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
案(基金编号:SJJ448),认缴出资总额 3 亿元。公司拟做为有限合伙人通过南
京金靳基金(其投资范围系投资于南京金溧基金)参与投资,认缴出资 500 万元,
占南京金靳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5.55%,间接占南京金溧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67%。
      (二)本次投资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条款
     1、南京金溧基金

     (1)南京金溧基金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JJ448)。南京金溧基金拟借助新兴产业政策红利广泛吸
引社会资本参与,以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投资理念,共同打造国内一流
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推进南京市溧水区重点产业的腾飞,助力地区传统产
业升级转型,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南京金溧基金合伙人创造高价值回报。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南京金梁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南京金梁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金梁创业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
     (4)基金管理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关联关联说明:南京金溧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6)认缴出资总额:3 亿元。合伙人根据出资缴付通知书缴付首期出资之
后,从有利于本合伙企业的角度考虑,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可减少本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总额,但不得低于 1.5 亿元(减资分配引起的认缴出资总额减少情况除
外)。截止本公告日,南京金溧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姓名                  类型                   所占比例
                                                         额(万元)

  南京金梁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600       2.00%
 南京市溧水毅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9,000     30.00%
         常州隆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600     15.33%
    南京金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9,001     30.01%
        深圳如日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00      4.00%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599     18.66%
                   合计                                      30,000       100%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3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实缴出资 12200 万元。
     (7)合伙期限:基金存续期为 7 年,自基金完成首期出资之日起前 3 年为
基金投资期,后 4 年为管理期,管理期内基金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经全体合伙
人同意,基金存续期可以延长 1 年,基金整体存续期不超过 8 年。
     (8)出资时间: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 2 期缴付,各期出资为总
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别为 50%、50%。第二期在首期出资投资完成 80%及以上再进
行出资,具体程序为:先由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全体合伙人
应于收到缴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期缴付全部出资。
     (9)投资领域:以南京溧水地区为中心,聚焦于南京新兴行业内的优质公
司,选取投资标的所处的分支行业中有潜力成长为细分行业龙头。投资着重于新
材料、高端智能制造、医疗大健康相关产业等产业内非上市公司,重点处于初创
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公司,投资于新材料、高端智能制造、医疗健康产业的金
额,不低于本合伙企业实缴总规模的 60%。
     (10)投资规模限制:南京金溧基金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高于
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在单一项目的累计出资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总出资的
30%,且不作为最大出资人或股东。
     (11)投资决策: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相关投资进行决策。
     (12)管理费:投资期内,年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2%。管
理期内,按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总额的 2%/年计提管理费。在本合伙企业延长期,
不支付管理费。
     (13)收益分配:基金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
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分配。本基金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
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①分配全体合伙人的本金: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各合伙人的
本金,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②分配全体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 1 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
则继续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对本合伙
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 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③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①、②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入,为超额收
益,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全体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南京金靳基金
     (1)南京金靳基金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QL04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金
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
     (3)基金管理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认缴出资总额: 9001 万元。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类型                  所占比例
                                                   (万元)
     1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1       1.12%
     2      常州隆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       6.67%
     3               李腊琴              有限合伙人    2,500      27.77%
     4               邵士祺              有限合伙人    1,000      11.11%
     5                魏盼               有限合伙人    1,000      11.11%
     6               叶小强              有限合伙人    1,000      11.11%
     7    南京台亚百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1.11%
     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5.55%
     9               彭素琴              有限合伙人      800       8.89%
    10                张蕴               有限合伙人      250       2.78%
    11               郑锦芳              有限合伙人      250       2.78%

                  合计                                 9,001         100%

     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 9,001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已实缴出资 3800
万元人民币。
     (5)合伙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为 10 年,自合伙企业完成设立之日起前 2
年为投资期,后 8 年为管理期,管理期内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管理期经全体合
伙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6)出资时间:本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两期缴付,各
期出资为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别为 50%、50%。第二期出资在首期出资投资完成
80%及以上再进行出资。具体程序为:先由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
知,全体合伙人应于收到缴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期缴付全部出资。
     (7)投资范围:投资于南京金溧基金。
     (8)基金费用:包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基金运营费用。
     (9)可分配资金:指不需或不能再用于投资或其他支付的、可分配给合伙
人的基金资产,包括实现的基金净利润和回收的原始出资额。
     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合伙企业对回收资金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
进行分配。基金经营期间取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原则上应在取得可分配资金
后三十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0)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南京金靳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也
可以向满足条件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
额,但转让后需满足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
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
让时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上述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南京暾智金涌基金专注投资于中国的医疗健康领域,南京金溧基金主要对
 医疗健康、新材料、高端智能制造行业内的企业进行投资。上述投资有利于公
 司在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相关的财务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
 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标的基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
 效率,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以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上述基金,风险敞口规模以认缴出资
为限,即此次投资上述基金的风险敞口规模为 1000 万元。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
皮鞋生产与销售,上述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不存在协同关系。
     2、基金投资方式主要为股权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
司本次参与的标的基金的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标的基金对外
投资项目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投
资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不能
及时退出的风险。目前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
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推
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