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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哈森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4月26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规定,公司
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15

号解释”),要求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

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颁布的新租赁准
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
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
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
其影响如下: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
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
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
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
款额中。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每
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
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
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
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
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
重新评估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
    3、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具体和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
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具体变化和影响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报表项目              金额(元)                      金额(元)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付款项      14,788,488.88 15,541,188.15 14,412,273.19 15,197,789.46
使用权资产                                    3,543,832.44    3,256,436.52
租赁负债                                      3,167,616.75    2,913,037.83
其中:一年
内到期的租                                    1,702,056.71    1,534,175.94
赁负债
    注: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增量借款
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 4.35%。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
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中“关
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
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公司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