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哈森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
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编
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独立董事:徐西华 、刘圻、陆峰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