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西华、刘圻、陆峰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