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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哈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
的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聘任等方面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
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由刘圻先生、陆峰先生、陈堃先生三
名董事组成,其中刘圻先生和陆峰先生为独立董事,刘圻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如下:
    刘圻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博士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 年 7 月至今,任教于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曾任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峰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政治
学院,本科学历。曾任张家港电信局财务部门主任、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部门主任。现任苏州玖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堃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台湾明
志工业专科学校(现为明志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台湾江新有限公司经理,珍
兴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珍兴鞋业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抚州珍展鞋业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
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
年度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稽
核审计部 2021 年工作报告》、《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
    2、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
    3、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 2022 年第 2 季度存货跌价准备
的议案》等。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 2022 年第 3 季度存货跌价准备
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
的审计服务,很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人员配备合理,保持了专
业能力和应有的关注。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
事会推荐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认为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错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
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组织架构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健全,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监
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