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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利科技: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3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56,322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8 年 11 月 26 日;机械竣工日期:2019 年 8 月 21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与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马科技”)签订了《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现将本
次签订合同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描述
    工程名称: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
项目(二期)
    工程地点:陕西韩城

    工程内容: 1、10000 吨/年三元前驱体装置; 2、5000 吨/年三元正极材料装
置; 3、上述工程配套辅助生产单元、公用工程、服务性设施。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陕西省韩城市昝村煤化工业区中汇煤化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高彦宾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以及相关原材料、产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分析检测及其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31 日
    股东:陕西中汇媒化有限公司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红马科技资产总额 31,501.92 万元,负债总额 21,560.55
万元,净资产总额 9,941.37 万元,2018 年 1-9 月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
额-55.64 万元,净利润-55.6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除本合同外,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与红马科技签订了《陕西红马科技有
限公司 10000 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
金额 49,8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的 126.91%。
    红马科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范围
    1、总承包工作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的组织、管理、技术服务到机械竣
工。
    2、从机械竣工到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阶段承包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并参加
竣工验收。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18.11.26
    2、机械竣工日期:2019.8.21
       (三)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经生产考核,性能达到合同约定
的要求。
    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及
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56,322 万元(伍亿陆仟叁佰贰拾贰万元)整。其
中:
    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设备、材料定制采购费为:人民币 35,222 万元,其中设备采购费 30,735 万元,
材料采购费 4,487 万元。
    建筑安装施工费为:人民币 14,843 万元。
    其他费用(含项目管理费)为:人民币 5,257 万元。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五)支付条款:
   1、预付款:
   (1)预付款的金额为: 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合同生效后 30 日之内付款。
   (2)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从进度款扣回(不含设计
费),项目开工后第一个月开始抵扣,10 个月内抵扣完毕(或抵扣周期同工期)。
   2、工程进度款
   (1)工程设计费支付进度为:
   a、合同生效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的 30%;
   b、工程设计完毕后,发包人在 14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的 60%;
   c、从机械竣工完毕起算满一年,无设计质量问题,发包人在 14 天内付清工程
设计费余款 10%。
   d、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发包人向设计人付款时,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收到增值税发票并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后履行付款
手续。
   (2)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双方约定本合同付款方式:电
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采购款:承包人提交下月采购计划与资金计划,发包人 7 日内审批,14 日内支
付。施工款:承包人提交上月工程结算书,发包人 7 日内审批,14 日内支付。
   3、其它进度款:按合同要求的工程款项支付节点和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六)争议和裁决
    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
调解的,选择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订立地点:陕西韩城
       (八)合同生效条件:
    1、双方签字盖章;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随着合同执行将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
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二)该合同的履行将为公司开展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产线设计与工程总
承包业务积累丰富的建设和运营经验,进一步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在国内市场的竞争
力。
    (三)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
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生产运营和技术能力。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二
期)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