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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炼化
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武炼工程”)于 2016 年 8 月与新疆元
昊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新疆元昊”)签订《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
公司洁净煤深加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元昊项目总承包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3)

    二、合同履行进展情况

    根据元昊项目的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已实施碳加工装置工程结算
价款为 3,365.4321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甲方已向乙方付清
上述全部工程结算款。

    由于元昊项目实施条件落实进展缓慢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
风险。为集中精力做好主营业务的生产,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元昊项目总承包合同。双
方于 2019 年 4 月 1 日签订了《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洁净煤深加工项目合同
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合同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元昊项目总承包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已实施碳加工装置工程结算价款为 3,365.4321 万元
(人民币)。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甲方已向乙方付清上述全部工程结算款。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元昊项目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尚未履行完毕之义务,
双方均不再继续履行。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
甲、乙方各执二份。

       三、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
终止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批准武炼工程与新疆元昊签订《合同终止协议》。

       四、合同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终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上述合同的签订和终止均不影响公司
的业务独立性。由于所涉项目推进缓慢,终止上述合同有利于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同时更好的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营业务生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2、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完成对该项目的收入确认,且相应款项全部
收回,不存在应收未收回的款项,因此,上述合同终止不会对公司未来预期收益
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