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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科技: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04-2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百
利科技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间”)的
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检查人员、日程安排

    本次现场检查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至 20 日,现场检查人员为付玉龙、
刘炫辰。

    (二)现场检查方案及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阅读公司的相关制度文件、查阅相关资料、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沟通等形式,重点关注了百利科技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

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

况等方面。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百利科技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召
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其他会议资料。
同时,现场检查人员还查阅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科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内部控制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通过与指定网
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并查阅了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支持
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科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百利科技关联交易的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和
公告文件,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并与百利科技财务
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科技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
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的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等资
料,同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关于募集资金支出和使用
的决策程序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科技较好的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
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
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并与相关人
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科技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
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
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百利科技所涉相关行业信息和公司的经营业绩情
况,同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
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科技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百利科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
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百利科技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现场访谈和
资料查阅,并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百利科技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
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百利科技在公司治理、内控
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
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及主要业务的市场前
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