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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科技: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2-04-2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百利科技

        保荐代表人         付玉龙、乔绪德        上市公司代码               60395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6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百利工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百利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合计发行 51,258,992
股,每股面值 1 元,合计增加股本 51,258,992.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6 元,共募集资
金总额 284,999,995.52 元,扣除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7,121,258.99 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
用 6,736,848.1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7,878,736.53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 278,263,147.4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出具 XYZH/2020BJA131080 验资报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作为百利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华融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华融证券已与百利科技签订了保荐协议,并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2                                               在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华融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3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及走访等方式,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须按有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无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无违法违规及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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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的业务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背承诺的情况。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督导并核查了百利科技对《公司章程》、三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7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公司治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对百利科技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行了核查,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行。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9                                                  详见“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10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详见“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11                                             详见“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百利科技及其控股
12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监事、高级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管理人员未出现此类情况。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百利科技及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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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百利科技未出现此
14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类事项。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百利科技未出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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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类事项。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已制定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明确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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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百利科技未出现此
17     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
                                                  类事项。
       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
       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业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
       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情形。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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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华融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
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
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
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上市公司在 2021 年度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
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