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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理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之回复2018-09-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下发的《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 2408 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药业”或“公
司”)的保荐机构,现根据监管函所涉及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上市后经营业绩下滑。公司于2017年9月上市,上市当年及2018年半年度均
出现业绩下滑,且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半年报显示,主导产品在医保支付范围
内受到医疗机构级别和适应症上的双重限制导致销量大幅下滑,是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
原因。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主要产品列示公司自2017年以来各季度在二级及其以上
医疗机构的销量及销售收入;(2)结合相关行业政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主营
业务持续盈利能力是否面临重大风险及后续应对措施和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分主要产品列示公司自 2017 年以来各季度在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的销量及
销售收入

    公司产品通过代理商或者配送商销售给终端医疗机构,因此公司不能精准掌握公司
2017年以来各季度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销量及销售收入,公司通过样本省份公用的药
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保存的终端销售情况对公司主要产品2017年以来各季度在二级及
其以上医疗机构的销量及销售收入估算如下:
                                                                               单位:万ML

     销量          2018Q2    2018Q1           2017Q4     2017Q3     2017Q2       2017Q1
 醒脑静注射液          876        2,809          1,699      1,671      2,812        3,002
  参麦注射液         3,749        4,993          3,573      4,846      6,189        6,699



                                          1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2018Q2         2018Q1            2017Q4     2017Q3       2017Q2        2017Q1
 醒脑静注射液             4,722           6,779          4,995       3,774         3,920        3,605
   参麦注射液             1,681           2,117          1,302       1,215         1,321        1,254
    注:公司通过各省公用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取得了2017年至今公司主要产品各季度终端销售情况,但由于该系
统尚不能及时稳定完整的体现终端销售情况,因此公司选取了其中及时性、稳定性和完整性相对较强的10个省作为样
本省份,计算出主要产品在样本省份各季度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合计的终端销售占比,并以该比例乘以公司主要产
品各季度的销量和销售收入,以此估算自2017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各季度在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的销量及销售收入,
存在一定的误差。

     二、结合相关行业政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是否面临
重大风险及后续应对措施和安排

     (一)公司主营业务面临的风险

     2017年下半年起,各省陆续出台重点监控药品相关文件,抗生素、注射液尤其是中
药注射液、辅助性药品等成为重点监控的对象,控制其使用比例和金额,以降低药占比
和医保支付的压力。

     根据各省公布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2017年以前公司主要产品仅有参麦注射液进入
了云南省注射用辅助治疗药品目录,2017年以后公司产品进入各省(市、区)辅助用药
/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情况如下:
     时间          省份    涉及公司品种                          具体要求
                                           通知印发后一个月内对重点监控药品开展第三方处方点
                            参麦注射液
                                           评,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将重点监控药品预警管理及处
 2017 年 7 月      安徽     (50ml 及
                                           方点评情况纳入对临床科室及医师的绩效考核,并与专项
                              100ml)
                                           绩效奖励挂钩
                                           严格控制重点监控品种、辅助用药、中药注射液品种进入
                                           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开展处方点评,对处方中用药的合理性进行点评,并将
 2017 年 11 月     新疆    醒脑静注射液
                                           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
                                           核依据,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中在列药品应全部纳入处方点
                                           评范畴,文件中未说明存在执行的缓冲期
                                           公告了下属 18 个省辖市、21 个省直医院和 9 个省直管县
                           参麦注射液、    的重点监控辅助用药名单,其中 16 个省辖市名单涉及参
 2018 年 3 月      河南
                           醒脑静注射液    麦注射液、5 个省辖市名单涉及醒脑静注射液,公告中未
                                           提及具体要求

     公司相关产品在这些地区的销售直接受到影响,由于各地政策实施力度不一样、销
售渠道对政策的预判以及反应程度不一样、以及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两者之间关联性
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2
    公司对以上涉及政策变化的各省份相关产品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如下:

                                                                                    单位:万ml

   销量          产品       2018Q2       2018Q1        2017Q4          2017Q3        2017Q2
   安徽      参麦注射液        858.00      1,253.40       625.80         1,828.40      2,086.00
             (50ml 及
   环比                       -31.55%      100.29%       -65.77%         -12.35%       -22.15%
               100ml)
   新疆      醒脑静注射          63.69        44.31        56.73            19.44        110.97
   环比            液          43.74%      -21.89%      191.82%          -82.48%        10.98%
   河南        参麦注射         187.71       558.90       399.74           904.04      1,315.39
             液、醒脑静
   环比                       -66.41%       39.82%       -55.78%         -31.27%       -11.26%
                 注射液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产品       2018Q2       2018Q1        2017Q4          2017Q3        2017Q2
   安徽      参麦注射液        312.01       395.92        244.67          533.99        765.55
             (50ml 及
   环比                       -21.19%       61.82%       -54.18%         -30.25%         9.64%
               100ml)
   新疆      醒脑静注射          80.84        61.04         70.10           22.49        130.09
   环比            液          32.44%      -12.92%       211.69%         -82.71%        10.74%
   河南        参麦注射         237.98       135.84        110.34          193.72        296.16
             液、醒脑静
   环比                        75.19%       23.11%       -43.04%         -34.59%        -9.27%
                 注射液
    注:销售收入的部分变化趋势与销量有所不同系两票制政策叠加影响所致

    除此以外,广东省、江西省、辽宁省、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等地虽未下发统一
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但也要求下辖医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省份                                 主要要求
                    在2017年7月1日前,全省各级卫生计生委以及各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重点药
2017年6月    江西   品监控制度,将价格高、用量大,尤其是非治疗辅助性、营养性等药品纳入
                    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并切实做好分析预警、品种监控和干预处理等各项工作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自2017年7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每月药品采购情况,
                    将采购总金额前10位的药品做为本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对每种药品处方
2017年6月    辽宁
                    金额前10位医师进行公示,并建立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处方点评制度,重点点
                    评该药品临床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医院要建立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点监控药
                    品管理目录,主要将辅助性、营养性、临床易滥用的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
                    纳入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备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
2017年8月    浙江
                    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制度,对重点监控药品的采购、使用等情况实施动
                    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公示公告,并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应用重点监控药品
                    及不合理用药的情况进行通报
                    建立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包括: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药
                    物、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等。 重点监
2017年11月   上海   控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原则上不得随意扩大规定的适应症、
                    疗程、剂量。各医疗机构要根据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各科室使用情况,合理确
                    定药品使用范围,科学设置预警标准,文件中未说明存在执行的缓冲期


                                            3
   时间      省份                                 主要要求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本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目录与工作流程,组织开
                    展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管理专项工作,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
                    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公示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
2017年11月   北京
                    施,对医务人员进行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到2017年
                    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且
                    药品总费用增幅应明显低于同期门急诊量和出院患者的增幅
                    各医疗机构要综合分析既往诊治的疾病构成,参考临床路径,结合本机构药
                    品采购金额、使用量进行综合评估,编制本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并对重
2017年12月   广东   点药品的采购、使用等情况实施监测预警、干预处理及公示公告等工作。重
                    点关注能量及营养成分补充药物、免疫增强剂、脑循环与促智药、活血化瘀
                    类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辅助药等 ,文件中未说明存在执行的缓冲期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重点药品监控工作的实施,明确辖区内重
                    点监控药品目录,建立本区域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督促辖区内医疗机
2018年4月    四川   构落实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制定本机构重点药品
                    监控具体工作方案,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文件中
                    未说明存在执行的缓冲期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落实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
                    通知》,建立省、市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医疗机构三级监管体
2018年5月    河北
                    系。二级以上医院要分别于每年5月、11月底前,将本单位定期调整后的重点
                    监控药品目录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季度中药饮片重点监管品
2018年7月    甘肃
                    种名单的通知》

    注:由于各省下辖医院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并未实时完整公开,因此无法对政策对具体产品销售的
影响进行测算。

    2017年9月份起,各省陆续开始实施2017版医保目录,涉及主要产品:醒脑静注射
液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中风昏迷、脑外伤昏迷或酒精中毒昏迷抢救的患者,参麦
注射液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急救抢救临床证据或肿瘤放化疗证据的患者,黄芪注
射液限恶性肿瘤放化疗血象指标低下及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

    受医保控费措施、用药限制政策的影响,公司主导产品2018年上半年销量及业绩明
显下滑。未来如果相关政策进一步趋严,则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将进一步被削
弱,存在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后续应对措施和安排

    1、加强产品市场推广的力度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主导产品用药限制和医保控费等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市场竞争
更趋激烈。公司加大营销力度,,特别是加强非医保市场及私立医院市场等增量市场的
开拓,努力将公司主导产品的市场份额保持,进而提升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2、加强原有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国家陆续对多个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做了严格的限制,原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
                                             4
总局对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公司于2015年即开展的中药注射剂二次开
发工作,并与浙江大学合作继续开展参麦注射液二次开发项目,产品化学和药效物质基
础研究、体内研究、过敏原筛查、工艺研究等研究工作;与温州医科大学、江西林业科
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和自主开展的醒脑静注射液基础研究项目中,栀子、温郁金
等药材生产及质量研究项目已完成了良种筛选繁育、扦插繁殖与栽培技术的升级研究以
及部分技术标准的制定,天然冰片提取及精制纯化研究项目已完成精制纯化小试研究,
醒脑静注射液标准提高研究项目已完成了新标准草案的复核工作;与天津药物研究院合
作进行的黄芪注射液工艺改进及质量研究项目已展开第一期研究工作。下一步,公司将
结合再评价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推进中药注射剂二次开发工作。
    3、加强产品结构的丰富
    2018年3月,公司恢复了胞二磷胆碱注射液的生产和销售工作,并已相继在十余个
省份中标或挂网。胞二磷胆碱注射液属于化学药,目前在国内市场生产批文只有两家,
产品竞争相对较小,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公司胞二
磷胆碱注射液产品销量已经超过了20万支。
    4、加强公司综合研发能力建设
    2018年4月,在公司设立的"云南省刘昌孝院士工作站"正式揭牌启动,为公司的科
技创新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与刘昌孝院士及其专家
团队深度合作,加大研发力度,着力产品升级和成果转化,加快人才培养。公司科研基
础设施"科技综合大楼"项目已基本完成设计和报建工作,将在2018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5、加强效能提升与降低成本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主导产品销量大幅下滑,对产能的需求也大幅下降。为合理和
精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和生产效率,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战略需
要,强化人才引进工作,强化人员素质培养和提升工作,储备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同时,
公司削减冗员,合理分流富余人员,采用多种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和降低
成本。

    保荐机构意见:

    受医保控费措施、用药限制政策的影响,公司主导产品2018年上半年销量及业绩明
显下滑。未来如果相关政策进一步趋严,则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将进一步被削
弱,存在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公司针对其面临的市场环境,采取了加强产品市

                                      5
场推广的力度、加强原有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产品结构的丰富、加强产品综合
研发能力建设、加强效能提升与成本降低等应对措施和安排。



    问题2、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公司上市以来销售费用特别是促销费及推广费大幅增
加。2018年一季报显示销售费用约628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7.09%,较上年同期
增长795.11%。半年报显示销售费用发生额近1.3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7.82%,较
去年同期增长431.02%。其中促销费及推广费近1.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36%。公
司称由于销售模式的转变,销售费用在原代理制模式下由代理商承担转变为由公司承担,
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公司曾披露2017年因营销模式发生变化,公司区域渠道开
拓、市场和学术推广等工作由推广服务商承担,公司就相关的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
术推广等工作向其支付服务费。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2018年是否继续与推广服务商合作,其合作的具体情
况,包括推广服务商数量、前五名及交易金额、是否关联方、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涉
及费用的会计处理情况;(2)分类列示报告期内重要促销活动情况及费用金额,并说
明2018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大幅增加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 2018 年是否继续与推广服务商合作,其合作的具体情况,包括推广服务
商数量、前五名及交易金额、是否关联方、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涉及费用的会计处理
情况

    公司在开展销售活动时,将部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由其协助公司进行会议和宣传
活动的组织、部分市场信息的收集及分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其相关服
务内容,在服务完成后,由其提供服务相关的业务资料进行结算,公司以对公汇款形式
支付相关费用。

    公司与第三方合作时,对单次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并签订协议,对合作内容及合作方
式、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合作期限及区域、推广目标及验收、款项支付方式、违约
责任等相关条款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涉及推广服务商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及区域提供
专业性的品牌宣传、产品资讯、市场调查、学术介绍等相关劳务服务,包括根据合作期
限内公司的品牌宣传目标,制定推广思路及工作计划,提出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拓展策略、

                                     6
品牌驱动规划等方面,并负责实施;负责公司市场策略研究工作,在分析目标客户的基
础上,作出适合于品牌的行之有效的市场策略和具体实施计划,并负责实施;走访和调
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公司品牌进行调研走访,并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负责
公司相关材料的整理,包括相关会议交流材料的整理。

    2018年上半年,公司推广服务商共348家,其中公司促销及推广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是否关联方      金额
   1              万载县祥辉信息咨询服务部                 否         309.94
   2              上海灿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否         281.85
   3            蒙阴傲齐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否         265.30
   4            宁波亿程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否         216.70
   5              宜春市越荣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否         203.20
                                合计                                 1,276.99

    公司的促销费及推广费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于发生时根据相关协议及具体服务
内容等计提销售费用,后期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支付,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
定。

       二、分类列示报告期内重要促销活动情况及费用金额,并说明 2018 年上半年销售
费用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公司2018年半年度促销费及推广费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推广会议费                      5,487.87                 42.33%
              咨询费                        5,537.44                 42.72%
              宣传费                        1,937.78                 14.95%
              合计                         12,963.09                100.00%

    公司产品的销售活动主要包括:1、学术推广,主要系通过培训会议,向医生提供
疾病医学信息、产品使用方法等;2、信息收集,主要包括对政策法规、产品销售情况、
客户满意度、不良反应信息等内容的收集;3、品牌宣传,主要包括向客户说明公司产
品的优势和对应用途,提升客户对品牌的认知。公司与第三方合作时,对单次服务明确
服务内容并签订协议,单个协议金额均不超过50万元,不存在大规模的促销活动。

    公司2018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系“两票制”实施后销售费用由代理商转移
至公司自身所致,“两票制”实施之前,公司销售模式采用区域代理制,即公司通过各区

                                           7
域代理商将产品分销到各家终端医院,公司负责生产和区域代理商管理,获取生产和销
售环节利益,代理商负责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工作,获取区域销售环节利益,
配送商负责将药品配送至终端医院,获取固定比例(行业惯例一般为药品终端价格的
8%-15%)的配送收益。“两票制”实施以后,公司继续负责生产、区域管理等方面的职
能,但产品不经由代理商流通,而是由公司直接销售给配送商,并由配送商直接销售至
医院,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价提高至原代理商向配送商销售的价格,即同等销量下,
公司销售收入提升;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等工作由推广服务商承担,公司就
相关的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等工作向其支付服务费,公司销售费用支出大幅
增加。

    在公司产品有公立医院渠道销售的29个省市中,仅有5个省市在2017年上半年全面
推行两票制,16个省市在2017年下半年全面推行两票制,其他省市在2018年内全面推行
两票制。

      两票制在公司有公立医院销售的29个省市的推行进度情况如下:

   全面执行时间                                   涉及省市
2017 年上半年       安徽、陕西、重庆、四川、青海等 5 省
                    吉林、天津、辽宁、黑龙江、山西、湖南、西藏、山东、江西、浙江、内蒙
2017 年下半年
                    古、上海、湖北、河北、广西、海南等 16 省
2018 年及以后       贵州、河南、江苏、广东、北京、云南、甘肃、新疆等 8 省

    公司在上述省份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两票制收入                     非两票制收入
         省份
                          2018H1       2017H2     2017H1     2018H1   2017H2     2017H1
2017 年上半年全面推行
                          2,746.62     3,214.70   1,668.73     510.89    416.86       1,289.36
两票制的 5 个省市
2017 年下半年全面推行
                         12,320.79     6,646.18     624.22     694.53   1,282.22      6,355.35
两票制的 16 个省市
2018 年以后全面推行两
                          2,753.67      834.09      152.48   1,220.61   1,815.19      2,819.04
票制省市
    注:“两票制”指药品从出厂到进入终端医院,只能开具2次增值税发票,即药品生产企业将药品销
售给配送商开具一次增值税发票,配送商将药品销售给医院再开具一次增值税发票,药品生产企业设立
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经销企业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通常可视同生产企业。“非两票制”指药品从出
厂到进入终端医院,从出厂到终端医院开具超过2次增值税发票,即产品通过一级或多级代理商渠道,销
售给配送商,配送商负责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医院。已执行省份同时存在“两票制”及“非两票制”收入
原因系部分民营医院、部队医院及偏远地区不受“两票制”政策约束导致。

    公司在上述省份的促销费及推广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
                 销售费用                           2018H1            2017H2           2017H1
2017 年上半年全面推行两票制的 5 个省市              1,838.01          1,953.73         1,108.37
2017 年下半年全面推行两票制的 16 个省市             9,731.36          4,701.41          432.67
2018 年以后全面推行两票制省市                       1,393.71           556.53           100.75

    公司两票制收入规模随着两票制在各个地区的全面推行而逐渐提高,由于两票制地
区公司产品的销售单价相比非两票制地区较高,因此在公司销量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时,
公司营业收入下滑较小。“两票制”的实施导致公司收入/费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主
要因素,公司毛利率逐渐上升。同时,公司销售费用及销售费用率逐渐增长,相关科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H1                     2017H2                   2017H1
    主营业务收入               20,297.66                  14,263.92                13,008.95
    主营业务成本               3,854.92                    3,438.98                 5,336.24
          毛利                 16,442.74                  10,824.94                 7,672.71
        毛利率                  81.01%                     75.89%                   58.98%
      销售费用                 13,767.29                   8,124.99                 2,592.63
      销售费用率                67.82%                     56.96%                   19.93%
      模拟毛利率                40.97%                     43.98%                   48.77%
   注:扣除销售费用模拟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

    如上表所示,公司毛利率和销售费用率随着“两票制”的实施大幅增加,模拟毛利率
变动幅度不大,主要系“两票制”实施前后公司销售环节发生了一定变化,销售费用由
代理商转移至公司自身所致。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大幅上升主要系“两票制”实施后公司销售环节发生了
一定变化,销售费用由代理商转移至公司自身所致,公司销售费用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销售费用大幅增加存在合理性。



    问 题 3 、 停 工 损 失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发 生 额 2362.56 万 元 , 较 去 年 增 长
101.76%。公司称由于2017年四季度起,“两票制”、用药限制政策和医保控费措施等改
革调整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公司销售计划未能如期实现,形成较大库存压力,报告期内
为及时消化库存,公司减少了生产计划,导致产生889.12万元的减产停工损失。

    请公司补充披露:(1)停工具体情况,包括停工具体时间、期限、涉及生产线以
及对应产品;(2)停工损失计提和测算依据;(3)未来停工预计情况、产生损失及对
                                                9
公司影响;(4)相关停工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停工具体情况,包括停工具体时间、期限、涉及生产线以及对应产品

           公司各生产线停工情况如下:


    生产线            对应产品                           停工情况
  1号提取车间     黄芪注射液精制液                 2017年以来未安排生产
                                     1月完成醒脑静注射液自动化改造项目调试、验证等工
                  参麦流浸膏、醒脑
                                     作,未安排生产,2月因春节放假、完成水系统清洗、验
                  静注射液精馏液、
  2号提取车间                        证、设备检修、培训等工作未安排生产。从3月起,按
                  亮菌甲素聚维酮聚
                                     照以销定产原则,根据销售需求和库存情况安排生产,
                        合物
                                                     3-6月停工合计33天
                                     1月配合完成参麦注射液自动化改造项目调试、验证等
                                       工作未安排生产,,2月因春节放假、完成水系统清
                     参麦注射液
   制剂一线                          洗、验证、设备检修、培训等工作未安排生产。3月、4
                  (50ml、100ml)
                                     月份消耗2017年存货,从5月起,按照以销定产原则,
                                     根据销售需求和库存情况安排生产,3-6月停工合计51天

                    醒脑静注射液     1月配合完成醒脑静注射液自动化改造项目调试、验证
                    (2ml、5ml、       等工作未安排生产,2月因春节放假、完成水系统清
   制剂二线       10ml);亮菌甲素   洗、验证、设备检修、培训等工作未安排生产。从2018
                    注射液(2ml、    年3月起,按照以销定产原则,根据销售需求和库存情
                        10ml)                 况安排生产,3-6月停工合计14天

                                     原为黄芪注射液生产线, 2017年完成胞二磷胆碱注射液
                     黄芪注射液
                                     恢复生产工作后(2017年年报披露),也用于胞二磷胆
   制剂三线      (10ml)、胞二磷
                                     碱注射液生产。5月安排进行胞二磷胆碱注射液生产,
                 胆碱注射液(2ml)
                                           其余时段无生产安排,3-6月停工合计77天

                                     1月因配合完成参麦注射液自动化改造项目调试、验证
                                       等工作未安排生产,2月因春节放假、完成水系统清
                     参麦注射液
   制剂四线                          洗、验证、设备检修、培训等工作未安排生产。从3月
                     (10ml)
                                     起,按照以销定产原则,根据销售需求和库存情况安排
                                                   生产,3-6月停工合计58天

    上表中列出的停工时间均包含生产过程中正常所需要的清场、设备维保及更换规格
件、验证(如培养基模拟灌装等)、洁净度检测等辅助生产的时间,因此实际停工时间
小于上述所列。

    2018年1-2月主动停工造成的停工损失为555.71万元,占上半年停工损失的62.50%,
3-6月因需求不足、消化库存而造成的被动停工损失为333.41万元,占上半年停工损失的
37.50%。

                                           10
    二、停工损失计提和测算依据

    公司成本核算根据受益原则进行归集及核算,停工损失根据生产部门的停工状态进
行计提;对于未安排生产任务的生产车间,将生产车间归集的生产费用全额计入停工损
失,对于间歇性停产车间,生产车间归集的生产费用除直接材料费用外,其他费用按照
实际生产工时与标准生产工时的比例进行分配,计入生产成本。

    公司停工损失计提遵循谨慎性原则,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未来停工预计情况、产生损失及对公司影响

    1、根据公司上半年月平均销量情况,三季度月平均要货量情况及库存情况进行测
算,并综合考虑其他生产相关因素,预计2018年7-12月生产情况如下:

    (1)1号提取车间和制剂三线2018年7月-12月暂无生产安排;

    (2)2号提取车间自2018年7月起每月平均安排醒脑静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生产15
批,预计每月安排生产22天;

    (3)制剂一线自2018年7月起每月平均安排50ml、100ml参麦注射液生产7批,预计
每月安排生产16天;

    (4)制剂二线自2018年7月起每月平均安排2ml、5ml、10ml醒脑静注射液生产6批。
预计每月安排生产21天;

    (5)制剂四线自2018年7月起每月平均安排10ml参麦注射液生产2批,预计每月安
排生产6天;

    (6)正常生产过程中还需要安排时间用于清场、设备维保及更换规格件、验证
(如培养基模拟灌装等)、洁净度检测等辅助生产操作。

    未来停工损失包含1号提取车间和制剂三线的折旧费用、维护保养费用以及因减产
休息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预计较上半年有所减少。按照目前的生产计划和人员待
岗安排估算,下半年停工损失约为100-200万元。

    四、相关停工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1号提取车间无生产安排情况已于2017年年报中进行了披露。其余车间按照以
销定产的原则安排生产,产能利用不饱和,不属于《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
——医药制造》二十三条所列之“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不合格产品等问题停产”应披露
                                      11
的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因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验证以及春节放假、水系统清洗等工作,
部分时间未安排生产,同时因销售需求受到政策影响的原因,以销定产的原则生产安排,
导致产能利用不饱和,已根据各生产线的生产状况计提了停工损失,主动停工和被动停
工造成的停工损失占比分别为 62.50%和 37.50%。按照目前的生产计划和人员待岗安排
估算,预计下半年停工时间少于上半年,下半年停工损失约为 100-200 万元。



    问题4、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请中信证券说明公司上市后所做的持续督导
相关工作,对于公司报告期出现主业亏损及营业利润下降超过50%的情形,是否已进行
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回复: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上市,上市后,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信证券进行了如下
持续督导工作:

    一、定期现场检查

    2017年12月14日-12月15日,保荐机构对大理药业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期间,现场检查人员察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察看了公司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
会文件,查阅和复印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有关内控
制度文件,核查了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现场检查结束后,保
荐机构对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形成了现场检查工作报告,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已于
2017年12月22日公告。同时就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形成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的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
项》,并提请公司注意。

    二、现场培训

    2017年12月13日,中信证券对大理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昆明进行了现
场培训,云南证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莅临现场。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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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管理、杜绝内幕交易、上市后股票买卖规则、减持新规等方面。

    三、其他

    自公司上市以来,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所披露的公告文件进
行事前或事后审阅;对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更换
保荐代表人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同时每月搜集整理公司三会文件、募集资金使用文件、
关联交易核查、监管部分监管动态等相关资料,形成持续督导底稿文件及内部留存的持
续督导月度总结报告。

    2018年4月27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并于2018年5月3日对公
司销售部门进行了现场访谈,详细了解公司业绩下滑的内外部原因。2018年8月15日公
司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保荐机构于2018年8月23-24日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形成
了检查报告,专项现场检查对公司的财务总监、生产总监、销售总监进行了实地访谈,
了解了2018年以来业绩下滑及销售费用上升的原因并形成访谈纪要。对公司销售实地走
访了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线、厂房设备、仓库等,了解了公司上半年开工不足的具体原
因和后续的开工情况。专项现场检查结束后,项目组形成了现场工作检查报告,并对需
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对公司进行了提示。

    四、持续督导结论

    自上市以来,大理药业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总体运作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大理药
业业绩下滑主要系公司受医保控费措施、用药限制政策变化的影响。未来如果相关政策
进一步趋严,则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将进一步被削弱,存在经营业绩进一步下
滑的风险。发行人在首次公开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已经披露了“中药注射剂监管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的风险及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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