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药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3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明南亚风情置业有限公司七彩云南温德姆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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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4,216,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3.50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副董事长杨清龙、董事尹翠仙因公请假,未
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赵祖霞因公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佩容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24,215,000 99.9985 1800 0.0015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军、孔非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
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