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药业: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
《写字楼租赁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9 日与尹翠仙
签订了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止的《写字楼租赁合同》,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尹翠仙免收公司房租;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每年租金 120 万元;2016 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 10%,合同约定租金为不含税租
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
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审议上述《写字楼租赁合同》。2021 年-2023 年(合同履行完毕)不
含税租金约为 532.19 万元,含税租金约为 593.80 万元,逐年按照实际发生金额
支付当年租金。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业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杨君祥先生、尹翠仙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2、2013、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关联交易情况确认的议案》,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9
日与尹翠仙签署了《写字楼租赁合同》,公司于 2017 年 9 月上市后,每年均按规
则将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重新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重新审议上述《写字楼租赁合同》,关联董事杨君祥、尹翠仙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
审议公司《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根据《上海证券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履
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昆明销售中心办
公需要,交易事项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市场化的原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
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
露义务的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
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的利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的审核意见,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昆明销售中心办公需要,公司向关联方租赁
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
致、市场化的原则,公司承租位于昆明南亚风情园的房屋作办公场所,契合公司
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办公需求,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交易行为。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实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实际发生金额为报告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尹翠仙 239.76 119.88
期累计金额
合计 239.76 119.88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 本年年初至
关 金额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类 交易 上年发
联 (2021 年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务比例
别 内容 生金额
人 1 月-2023 率(%) 发生的交易 (%)
年 4 月) 金额
尹
向关联方租 租赁
翠 593.80 96.74% 119.88 215.38 96.17
赁房屋 费
仙
合计 593.80 96.74% 119.88 215.38 96.1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尹翠仙(关联自然人)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君祥家族,杨君祥家族包括杨君祥、杨清
龙、尹翠仙。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2 年 4 月 29 日与尹翠仙签订了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止的《写字楼租赁合同》,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尹翠仙免收公
司房租;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每年租金 120 万元;2016 年开始租金逐年递
增 10%,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期限超过三年的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规定,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审议该《写字楼租赁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主要内容为写字楼租赁事项,公司在与关联方发生具体交
易时,与关联方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双方在参考当时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写字
楼出租价格和未来市场价格合理增长趋势,约定的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
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昆明销售中心办公需要,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双
方自愿、协商一致、市场化的原则,公司承租位于昆明南亚风情园的房屋作办公
场所,契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办公需求,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
常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商业资源,进一步引进优秀人才优化公司营销资源,更好
地拓展市场,同时可方便公司品牌展示和客户对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对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
大依赖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