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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7-03-2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对
外担保情况有关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
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审查了公司当年的经营成果与薪酬
计算依据,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

    三、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
了市场化原则,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
公司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
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资料,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
利于降低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的融资成本,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
项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对外担保情况有关资料,对公司累计和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1、201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307,325,094.02 元,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提供 307,325,094.02 的信用保证担保。除
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
   2、上述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戴琼 项振华 陈建远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