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0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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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
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表决和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长的履历等相关资料,陈德松先生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之一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质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发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陈德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发现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江珍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总经理,同意聘任莫康良先生、
黄 颂女士、谷康林先生、袁伟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姚仁健先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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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盛伟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项振华 陈建远 任增辉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