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我们在了解相关情况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项振华 陈建远 任增辉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