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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科技:关于与温岭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11-0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57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温岭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是双方开展“中新科技智能装备小
镇”(暂定名,下同)投资合作的战略框架协议,有关项目合作的具体事宜,由
双方商定后另行签订正式协议予以约定。本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未签订正式协议
的,本协议解除,双方互不负相关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
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公司与温岭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属
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长远发展存在积极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科技”或“公司”)与温岭市
人民政府于近日在温岭市签署了《关于投资建设中新科技智能装备小镇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温岭市人民政府,地方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振兴实体经济的号召,大力发展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和半导
体产业,促进温岭乃至台州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中新科技与温岭市人民政府经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友好协商和充分沟通后签署了本协议,温岭市人民政府将大力支持公司在温岭投
资、建设“中新科技智能装备小镇”及电子信息产业链建设。

    (一)合作项目的主要内容
    1.乙方拟在甲方辖区投资、建设“中新科技智能装备小镇”。小镇由智慧电
子产业链和智慧生态谷两个板块组成。
    2.智慧电子产业链主要由智能电子产品终端智造、核心供应链配置与整合等
项目组成。
    3.智慧生态谷主要由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公寓、员工生活集中
区等组成。

    (二)项目投资计划
    1.小镇意向总投资 100 亿元,分期投入。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70 亿元,
铺底流动资金和储备金约 30 亿元。
    2.项目资金主要通过资本市场定向增发、可转债发行、银行贷款,产业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投入及乙方自筹等方式解决。产业基金的具体支持、投入方式与政
府及有关部门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
    3.甲方须就乙方小镇建设给予财政专项支持,具体支持额度及方式由双方另
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

    (三)项目用地计划安排
    1.小镇智慧电子产业链项目选址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中沙河与碧海湖中间
地块;智慧生态谷选址原则上要交通便利、环境良好,具体地块由甲、乙双方另
行协商确认。
    2.小镇用地规模约 2000 亩,主要规划用于智慧厂房、智能仓储物流中心、
保税仓储、国家级研发院、科创中心、供应链中心、制造中心、实验中心、产业
孵化器、国贸中心等智慧电子产业链和智慧生态谷建设。
    3.甲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适时分期分宗以优惠价格出让用地。其中,第一
期工业用地在正式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供地。

    (四)小镇投入运营后的预期目标
    小镇建成并投入运营后 5 年内,以中新科技为中心的智能电子信息和半导体
产业集群在温岭初步形成,整合配套供应链产业,在全省树立新兴产业发展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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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结构转型新标杆。

    (五)优惠政策
    1.甲方承诺,参照台州市其它重大项目,在贡献奖励、政府补贴、人才引进
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关政策支持,具体政策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如国家、
省、台州市出台的优惠政策需要当地政府兑现的,则甲方应按政策支持乙方。
    2.甲方须积极支持、帮助乙方为合作项目申报特色小镇,争取国家、省、台
州市重点产业龙头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专项支持。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其他
    1.本协议是双方开展“中新科技智能装备小镇”投资合作的战略框架协议,
有关项目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后另行签订正式协议予以约定。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未签订正式协议的,本协议解除,双方
互不负相关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新科技积极响应国务院振兴实体经济的号召,与温岭市人民政府签署
投资建设“中新科技智能装备小镇”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中新科技深化落实
《中国制造 2025》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大力发展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和半导体产业,
有利于大幅提升公司智能制造规模,与公司现有智能显示产业产生良好的战略协
同效应,对公司的原有产业链延伸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符合国家的
产业发展导向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本次公司与温岭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长远发展存
在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是双方开展“中新科技智能装备小镇”投资合作的战略框架协
议,有关项目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后另行签订正式协议予以约定。本协
议签订后 3 个月内未签订正式协议的,本协议解除,双方互不负相关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和半导体产业,其中智能电子信息产业
的投资将与公司现有智能显示产业产生良好的战略协同效应。而半导体产业涉及
新业务和新技术,公司已经具有部分人才储备,目前尚未实际开展该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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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资金主要通过资本市场定向增发、可转债发行、银行贷款,产业
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入及公司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产业基金的具体支持、投
入方式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温岭市人民政府须就小镇建设给予财政专
项支持,具体支持额度及方式由双方商定后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上述资金来
源和支付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