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5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96,875,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公司股东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 个月内,我们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5%。 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发布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22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累计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增持 公司股份。中新产业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和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及其 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1363 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10 万股,并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 3 个股东, 分别为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 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 计 196,875,000 股,将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0,01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5,01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000 万股。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0,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 80,04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 增股本 100,050,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 300,15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150,000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225,000,000 股。 2016 年 12 月 22 日,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浙 商长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联创永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分别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11,250,000 股、11,250,000 股、5,625,000 股十二个月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此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28,125,000 股上市流通后, 公司总股本为 300,15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3,275,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96,875,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股东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 调整),则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 个月。 (3)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我们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 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5)每次减持时,我们将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 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陈德松、江珍慧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1.中新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中新科技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 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限售相关的承诺;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之日,中新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 述,保荐机构对中新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披露《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8),因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需要,公司保荐机构由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人变更为顾磊先生、陈仕郴先生。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96,875,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中新产业集团 153,562,500 51.16% 153,562,500 0 2 陈德松 21,656,250 7.22% 21,656,250 0 3 江珍慧 21,656,250 7.22% 21,656,250 0 合计 196,875,000 65.59% 196,875,000 0 注:1.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发布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22 日起未 来 6 个月内,累计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中新产 业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和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2.本表项目“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因四舍五入原因,三位股东分项 比例相加与合计数有 0.01%的微小差距。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53,562,500 -153,562,5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3,312,500 -43,312,500 0 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96,875,000 -196,875,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A 股 103,275,000 196,875,000 300,150,000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3,275,000 196,875,000 300,150,000 股份总额 300,150,000 0 300,15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