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冻结及解除冻结进展的公告2019-05-0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冻结
及解除冻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29 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产业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
人陈德松先生、江珍慧女士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冻结的通知。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
松先生、江珍慧女士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即将解除冻结的进展通知。
现将上述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先生、江珍慧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因执行财产保全而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如下:
本次冻结 本次冻结
被申请执行
实际被冻结 司法冻结执 股数占其 股数占公
股东名称 冻 结 股 数 冻结开始日 冻结到期日
股数(股) 行人名称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中新产业 宁波市鄞州
155,402,497 972,497 2019-04-26 2022-04-25 0.6258% 0.3240%
集团 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
陈德松 21,656,250 6,250 2019-04-26 2022-04-25 0.0289% 0.0021%
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
江珍慧 21,656,250 46,250 2019-04-26 2022-04-25 0.2136% 0.0154%
区人民法院
合计 198,714,997 1,024,997 - - - - -
因中新产业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 155,402,497 股的中 154,430,000 股、陈德
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56,250 股中的 21,650,000 股、江珍慧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 21,656,250 股中的 21,610,000 股均处于已质押状态,本次未执行司法冻结。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中新产业集团二级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新世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以下
简称“中国银行鄞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向中国银行鄞州
分行借款人民币 1,650 万元,期限 4 个月,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中新产业
集团、中新国际经贸有限公司、陈德松、江珍慧为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
连带保证担保。
该笔借款到期后,浙江新世纪未能按期全部偿还该笔银行借款。中国银行鄞
州分行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浙江新世纪归还借款本
金 16,356,329.16 元、罚息 30,054.75 元(本息合计 16,386,383.91 元)及自
2019 年 4 月 1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上述未归还本息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
算的利息、罚息及复利,并请求判令中新产业集团、中新国际经贸有限公司、陈
德松、江珍慧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执行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中新产
业集团、陈德松先生、江珍慧女士所持公司股份。
三、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新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德松先生、江珍慧女士共持
有公司股份 198,714,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21%。中新产业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陈德松先生、江珍慧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97,690,000 股,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 99.48%,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6%。
本次冻结后,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先生、江珍慧女士累计冻结股份数量分
别为 972,497 股、6,250 股、46,25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0.6258%、
0.0289%、0.21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0.3240%、0.0021%、0.0154%。
四、解除冻结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
松先生、江珍慧女士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即将解除冻结的进展通知。浙江新世
纪已完成归还中国银行鄞州分行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除。中国银行鄞州分
行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解除相关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书。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 0212 民初 6305
号之一]:解除对被告浙江新世纪、中新产业集团、中新国际经贸有限公司、陈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松、江珍慧银行存款 16,386,383.91 元的冻结或其他等额财产的查封、扣押。
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递交解除股份
冻结的《民事裁定书》之后,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先生、江珍慧女士本次分别
被冻结 972,497 股、6,250 股、46,250 股将完成解除冻结程序。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