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7-3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 中新 公告编号:临 2019-058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方间接占用资金的情况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的公告》,2018 年
度公司关联方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产业集团”)、中新国贸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国贸集团”)和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新世纪”)累计间接占用资金余额为 53,276.50 万元,其中
本金 52,189.50 万元、资金占用费(暂定利息)为 1,087.01 万元;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期间,公司关联方中新产业集团和中新国贸集团累计新
增间接占用资金余额本金为 13,886.70 万元,中新产业集团和中新国贸集团承诺
占用利息按年化 5.0025%计算。
2.关联方还款承诺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关联方中新产业集团、中新国贸集团、浙江新世纪
在《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说明》中出具承诺,将通过一切合法途径筹集资
金,在 1 个月内将以上间接占用的资金还款给中新科技。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
和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一并承诺,如以上款项未如期退还至中新科技,
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将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弥补关联方间接占用的资金,
切实维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关联方中新产业集团、中新国贸集团在《关于 2019
年 1 月至 4 月 26 日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说明》中承诺在 1 个月内将 2019 年新
增间接占用的本金和利息还款给中新科技,利息按年化 5.0025%计算。控股股东
中新产业集团和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一并承诺,如以上款项未如期退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还至中新科技,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将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弥补关联方
间接占用的资金,切实维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19 年 5 月 29 日,因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且未在 1 个月的承诺期
限内及时归还占款,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
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
二、关联方间接占用资金的解决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关联方中新产业集团、中新国贸集团、浙江新
世纪间接占用的资金及利息。上述关联方正在努力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争
取早日还款,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正在积极
履行股权转让承诺。
2019 年 7 月 30 日,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
慧与邳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邳州经发”)、江苏融运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融运”)分别签署了附有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
意向协议》,中新产业集团合计拟转让公司 155,402,497 股普通股,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1.77%。中新集团账户收到股份转让价款的当日,将向公司指定账户
归还中新产业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 66,076.2 万元及截至还款当
日的资金占用利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2)。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关联方目前尚未解决间接占用资金事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
影响,开工率较低。
2.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交易双方均涉及多项内外部审批和条件,尚需履行如
下相关程序:(1)本次交易尚需中新产业集团、邳州经发、江苏融运与标的股份
质押权人及相关债权人、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申请人就同意本次交易、解除标的
股份质押、冻结安排达成书面协议;(2)本次交易尚需邳州经发、江苏融运或其
关联企业、中新产业集团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尚需中新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批准豁免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减
持承诺和自愿锁定承诺;(3)江苏融运或其关联企业拟与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
业发展基金、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参与本次交
易。收购方中,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基金的内部投资决策尚未履行完毕,
最终能否参与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4)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的批准,尚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5)若交易各方未能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是
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