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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新: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2019-10-10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 中新   公告编号:临 2019-083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0 月 8 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
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国际电子”)收到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椒江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现将最新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新国际电子、中新科技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的调解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请详见 2019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临
2019-077)和 2019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进展的公告》(临 2019-079)。
    2.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2019 年 9 月 27 日,椒江区法院对原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新
国际电子、中新科技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
被告中新国际电子、中新科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给原告 103,674.97 元;
(2)原告放弃本案的其余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 1,187 元,诉讼保全费 1,020
元,合计 2,207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4)各方均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各
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椒江区法院予以确认。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105,881.97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
项处于调解阶段,因涉案金额较小,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
小。

       二、中新科技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的调解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请详见 2019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临
2019-077)和 2019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临 2019-080)。
    2.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2019 年 9 月 27 日,椒江区法院对原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新
科技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主持调解。审理过程中,原告将诉讼请求减少为:被告支
付原告纸箱定制款 6,527,519.58 元,并赔偿原告该款自 2019 年 6 月 30 日起至履
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椒江区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
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2020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给原告 1,631,879 元、1,631,879 元、1,631,879 元、
1,631,882.58 元;(2)原告放弃本案的其余诉讼请求;(3)被告如未按照本调解
协议的约定支付上述第(1)项的任何一期款项,则应支付给原告自 2019 年 9 月 3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上述第(1)项 6,527,519.58 元的款项为基数、按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自被告违反上述第
(1)项约定之日起,原告有权就上述第(1)项约定的总额为 6,527,519.58 元的
款项的所有尚未支付部分以及本项约定的利息损失一并申请强制执行;(4)案件
受理费 28,746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33,746 元,由被告负担;(5)双
方均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椒
江区法院予以确认。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6,561,265.58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
事项处于调解阶段,若无后续进展,本次诉讼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
生影响。

    三、中新科技与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案件的调解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请详见 2019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临
2019-077)和 2019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临 2019-080)。
    2.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2019 年 9 月 27 日,椒江区法院对原告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新科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2020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给原告 783,898 元、783,898 元、783,898 元、783,899.1 元;(2)原告
放弃本案的其余诉讼请求;(3)被告如未能按照本调解协议的约定支付上述第(1)
项的任何一期款项,则应支付给原告自 2019 年 9 月 3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上述第(1)项 3,135,593.1 元的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
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自被告违反上述第(1)项约定之日起,原告有权
就上述第(1)项约定的总额为 3,135,593.1 元的款项的所有尚未支付部分以及本
项约定的利息损失一并申请强制执行;4)案件受理费 15,943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0,943 元,由被告负担;(5)双方均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字
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椒江区法院予以确认。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3,156,536.10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
事项处于调解阶段,若无后续进展,本次诉讼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
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