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2019-10-15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 中新 公告编号:临 2019-084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0 月 11 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新科技”)收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椒江区法院”)、上海市青浦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现将最
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新科技与深圳市视美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请详见 2019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进展的公告》
(临 2019-074)和 2019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临 2019-080)。
2.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收到的民事裁定书,深圳市视美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美泰”)诉中新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视美泰向椒江区法
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中新科技名下银行存款 22,614,830 元,并已提供相应
担保。椒江区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9 日裁定如下:冻结中新科技名下银行存款
22,614,830 元,期限为一年。
根据 2019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临 2019-080),双方
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达成调解(上述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收到时间晚于民事调解
书收到时间),视美泰将诉讼请求减少为:中新科技支付已发货部分的产品货款合
计 6,248,760 元及逾期付款的有关违约金。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中新
科技分期支付给视美泰前述款项,视美泰放弃本案减少后的其余诉讼请求,中新
科技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诉讼保全费合计 34,244 元。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6,283,004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处于调解阶段,若无后续进展,本次诉讼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
影响。
二、中新科技与格域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请详见 2019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进展的公告》
(临 2019-074)。
2.本次诉讼的民事裁定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收到的民事裁定书,格域包装科技(江苏)有
限公司诉中新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格域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向椒江区
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中新科技名下银行存款 1,150,000 元,并已提供相
应担保。椒江区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裁定如下:冻结中新科技名下银行存款
1,150,000 元,期限为一年。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1,100,525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
项处于立案、尚未审理阶段,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
三、中新科技与德鑫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案件的调解情况
(一)中新科技与德鑫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案号为(2019)沪 0118 民
初 11627 号案件的调解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请详见 2019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银行账户
冻结的进展公告》(临 2019-057)。
2.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2019 年 9 月 29 日,上海青浦法院对原告德鑫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鑫保理”)与被告中新科技、陈德松、江珍慧、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新产业集团”)、温岭市江连塑料厂(普通合伙)其他合同纠纷一
案[(2019)沪 0118 民初 11627 号]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中
新产业集团、中新科技应共同支付德鑫保理保理融资借款及补偿金合计 1,000 万
元,此款两被告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支付原告;(2)中新产业集团、中新科技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应共同偿付德鑫保理 1,000 万元自 2019 年 8 月 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
息损失,此款两被告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支付原告;(3)案件受理费 40,9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均由中新产业集团、中新科技共同负担,此款两被告
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支付原告;(4)陈德松、江珍慧对中新产业集团、中新科
技的上述第(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双方对本案无其他争
议。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上海青浦法院予以确认。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10,045,900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
项处于调解阶段,若无后续进展,本次诉讼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
影响。
(二)中新科技与德鑫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案号为(2019)沪 0118 民
初 11630 号案件的调解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请详见 2019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银行账户
冻结的进展公告》(临 2019-057)。
2.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2019 年 9 月 29 日,上海青浦法院对原告德鑫保理与被告中新科技、陈德松、
江珍慧、中新产业集团、台州耀德塑业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2019)沪 0118
民初 11630 号]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中新产业集团、中新科
技应共同支付德鑫保理保理融资借款及补偿金合计 4,000 万元,此款两被告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支付原告; 2)中新产业集团、中新科技应共同偿付德鑫保理 4,000
万元自 2019 年 8 月 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损失,此款两被告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支付原告;(3)案件受理费 120,9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
均由中新产业集团、中新科技共同负担,此款两被告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支付
原告;(4)陈德松、江珍慧对中新产业集团、中新科技的上述第(1)、(2)、(3)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双方对本案无其他争议。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上海青浦法院予以确认。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40,125,900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处于调解阶段,若无后续进展,本次诉讼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
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