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2020-01-17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 中新 公告编号:临 2020-004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 月 15 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
科技”)收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椒江区法院”)送达的传票、
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现将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新科技与格域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裁定时间:2020 年 1 月 8 日。
传票落款时间:2020 年 1 月 11 日。
审理机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格域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
虹西路 199 号一号楼,法定代表人:唐成。
被申请执行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
人西路 618-2 号,法定代表人:陈德松。
本次诉讼的其他情况请详见 2019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进展的公告》
(临 2019-074)、2019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临 2019-084)
和 2019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临 2019-092)。
2.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椒江区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8 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诉讼作出裁
定如下:冻结、划拨中新科技银行存款人民币 572,164 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
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
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572,164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项
处于执行阶段,因涉案金额较小,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二、中新科技与江苏凯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1.涉诉的基本情况
裁定时间:2020 年 1 月 9 日。
传票落款时间:2020 年 1 月 12 日。
审理机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江苏凯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解放东路 555
号桐泾商务广场 2 号楼 603 室,法定代表人:陈道明。
被申请执行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
人西路 618-2 号,法定代表人:陈德松。
本次诉讼的其他情况请详见 2020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进展的公告》
(临 2020-001)。
2.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椒江区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9 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诉讼作出裁
定如下:冻结、划拨中新科技银行存款人民币 532,000 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
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
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532,000 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项
处于执行阶段,因涉案金额较小,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