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0-05-2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3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
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9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
函》内容公告如下: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
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显示,公司 3 名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理由是会计师对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其中独立董事项振华对年报
议案投反对票,独立董事陈建远、任增辉对年报议案投弃权票;副总经理莫
康良、黄颂在年报书面确认意见上表明不承担因签字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监
事杨晓未出席本次会议,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上签
字。请公司向相关方核实并披露:(1)独立董事项振华、陈建远、任增辉为
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充分行使了法定职权,仅以会计师无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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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为由不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忠实勤勉的履行了法定义务;(2)
监事杨晓未出席会议的原因,是否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未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是否符合《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3) 副总经理莫康良、黄
颂是否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承担因签字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的具
体原因,为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职情况。
2.年报显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19 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主要原
因系会计师无法就公司资金占用金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管理费用金额的准
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判断,无法判断公司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请公司补
充披露:(1)年审会计师无法就相关科目金额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判断的
真实原因,是否存在公司会计管理工作不规范、不配合审计等原因;(2)结合
目前公司净资产为负、连续亏损、生产经营停滞等诸多事项表明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年报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
师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公司 2019 年度管理费用为 2.15 亿元,同比增加 215.1%,
主要系本期存货盘亏、报损增加 1.67 亿元所致。会计师对此未能获取充分适
当的证据核实该事项的真实性。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盘亏报损的存
货明细情况、确认金额是否准确、大额盘亏报损的原因、是否存在管理失职,
后续完善措施;(2)年审会计师对管理费用科目审计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
请年审会计师发布意见。
4.年报显示,公司 2019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5.01 亿元,同比增加
828.69%,主要原因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年报附注资产减值损失
明细表显示,公司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发生额为 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
失本期发生额为-5.01 亿元。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核实本次资产减
值损失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和明细表的披露是否存在不一致;(2)说明资产
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损失金额的计提是否合理及具体测算计量过
程;(3)年审会计师就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
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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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融资余额合计为 11.62 亿元,占期
末资产总额的 55.59%,账面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 6.35 亿元。但年审会计师无
法判断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年报显示公司海外及国内的应收
账款客户大量处于破产阶段。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合理,
与前期会计政策是否保持一致;(2)核实说明公司多家应收账款客户处于破产
状态的具体时点、多家客户都处于破产状态的具体原因,相关客户与公司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的交易是否真实;(3)年审会计师就坏账准备计提事项实
施的具体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共占用公司资金本金
66,193.70 万元,应计利息 4,343.42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新科
技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 83,318.66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40,153.25 万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以列表形式详细披露截至目前关联方占用资金的
具体情况,包括关联方名称、占用金额、占用时间等,补充完善填写年报第
36 页“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表格;(2)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的具体安排;(3)就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的内部整
改和外部追责情况,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及时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4)说
明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测算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5)年报第 32 页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表中显示,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
江珍慧与股权收购方于 2019 年 7 月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尚在推
进中,与公司临时公告不符,请予以核实更正。
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账面预付账款余额 25,326.41 万元, 年审
会计师无法核实该款项是否可收回,无法判断预付账款是否与公司经营相关,是
否具有真实采购交易背景。请公司以列表形式披露说明预付账款对象名称、是
否系关联方、预付金额、预付时间和预付原因,披露预付账款是否存在被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9.1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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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已到期未偿还的各类债务总金额、债
务人追偿的具体情况和进展及公司就未来债务偿还的财务应对措施,并就公司
目前存在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9.年报显示,公司自 2020 年 1 月起处于基本停工状态,截至报告出
具日,公司尚未启动复工复产。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公司停工停产的具体时
间、尚未复工复产的具体原因、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2.5
条等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及公司未来复工复产的计
划安排。
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
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
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根据该《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
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