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2020-11-26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战
略投资人的公告
2020 年 11 月 23 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
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的申请,决定对中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科技”或“公司”)
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北京中银(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联合临
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促进中新科技重整成功,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临时管理人现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
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5 月 23 日,系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企业住所地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
区工人西路 618-2 号,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陈德松。公司注册
资本人民币 30,015 万元。
(二)经营范围
计算机、通信终端设备、电视机整机及零部件、音响设备、
影视录放设备、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电
子元件及组件、电子白板、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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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和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
许的投资业务。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战略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公
司的预重整工作,由战略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
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
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报名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战略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邀约
文件,不具有重组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者参考,并不替代战略
投资人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
保责任。战略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
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
向临时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
取全面信息。
3.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
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
止或终止战略投资人招募等。
(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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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略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
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
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战略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资产的价值应当由
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相应评估报告进行证实,且该资产价值
得到利益相关方的一致认可;在相关产业领域具备优势战略
地位或其他领先优势的,可适当放宽。
3.战略投资人拟投入的资产原则上应当与上市公司当前
的产业链形成上下游的产业协同,能够持续产生正向收益,
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经营能力
4.战略投资人具有与债务人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
力,在重组过程中逐步引入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并有充分
的实力使债权人能够相信,战略投资人在未来几年内给上市
公司带来的订单与营业额足以保证上市公司的持续利润。
5.战略投资人应在报名时向临时管理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承诺在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初步重组方案的 3 日内向临时管理
人指定账户缴纳涉及上市公司秘密保证金 2000 万元人民币,
及重组意向保证金 1 亿元人民币。
6.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战略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
规定的,战略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
但至少应有一个战略投资人合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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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战略投资人应明确的事项
战略投资人应在提交的参选文件中明确愿意提供的重整
资金总额。要说明的是,战略投资人决定参与中新科技战略
投资人遴选前,应对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公司重
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战略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
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
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次遴选的条件、流程,并同意承担所
有风险。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战略投资人出具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战略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
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
力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
有)、投资者以往参与重组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
等;如为联合体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战略投资者的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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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将对战略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
选结果通知各战略投资人。
(三)后续安排
1.提交方案
战略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初步重组方案,内容包括
重组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重组投资范围、债权调整与清偿
方案、经营计划、职工安置方案等。战略投资人应在提交初
步重组方案的 3 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前述涉及上市公
司秘密保证金及重组意向保证金,未在期限内缴纳前述保证
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2.遴选
临时管理人将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
战略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临时管理
人可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竞争方案,并组织债权人委员会、
债务人等有关各方组成评审小组,在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的
基础上最终确定战略投资者。
3.签署协议
战略投资人确定后,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署重组投
资协议,其涉及上市公司秘密保证金及重组意向保证金(不
含利息,下同)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正式重整计划草
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款。
4.款项退还
战略投资人因不符合条件未能参与下轮程序的,临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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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退还其涉及上市公司秘密保证
金及重组意向保证金(不含利息)。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
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
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二)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三)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longcheng@tclawfirm.com;
2.联系人:龙律师 13819109962。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临时管理人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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