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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罗美
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530 万元(人民币,下同),含本次担保
在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
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49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美威奥”)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罗美威奥因业务发展需要,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协议》,保贴额度 5000
万元,期限 1 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两份《开立信用证
业务协议书》,开证金额分别为 260 万元和 270 万元,信用证有效期限 1 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
的债权。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亿肆仟柒佰伍
拾万元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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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8 月 18 日
    3、注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埠社区
    4、法定代表人:孙继龙
    5、注册资本:4011.76 万元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装配和销售 GRP 和 SMC 制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金
属、玻璃钢、塑料材料的表面处理;船艇的设计、生产、组装、销售以及相关的售后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A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根据罗美威奥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罗美威奥
总资产为【701,656,370.38】元,总负债为【321,513,479.96】元,银行贷款总额:
【 174,450,500.00 】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 292,297,913.41 】 元 , 净 资 产 为
【380,142,890.42】元。 2020 年,罗美威奥实现营业收入【303,521,246.77】元,
实现净利润【8,847,739.07】元。
    根据根据罗美威奥最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罗美威
奥总资产为【671,787,837.10】元,总负债为【305,885,141.85】元,银行贷款总额:
【 174,450,500.00 】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 276,845,455.20 】 元 , 净 资 产 为
【365,902,695.25】元。2021 年 1-3 月,罗美威奥实现营业收入【52,738,372.55】
元,实现净利润【-14,240,195.1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3、被担保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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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亿
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为限。
       4、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
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
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
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
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
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35,53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7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30,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63%。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报备文件
       (一)担保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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