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威奥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 2021 年
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房立棠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2 月,担任青岛纺联集团技术员;1996 年 2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10 年 5 月至今,担任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路清先生: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9 月,担任山东中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10 月,担任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2003 年 10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
9 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强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4 年 8 月至 1992 年 9 月,担任太原重型机械学院讲师;1996 年 4 月至今,担
任北京交通大学机电学院教授;现任公共安全技术学会理事、机械工程学会可靠
性委员会理事、铁道学会车辆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编委。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没
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并且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
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我们各自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亲自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本年度召开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出席 次未亲自出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路清 5 5 0 0 否 1
房立棠 5 5 0 0 否 1
李强 5 5 0 0 否 1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
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
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
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
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9.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利用参加会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在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积极建言献策,
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决策当好参谋。
(五)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保证我们依法行使
职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直接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和协助,保证
我们与其他董事有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及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 302,220,00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
司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 3 股。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益于维
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均能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相关
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1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经核查,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
现状。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运行,
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
分别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我们发挥各自在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工作,运用专业知识,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
效率。
(九)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着勤勉、
诚信、客观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治
理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 ___
房立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 ___
路 清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 ___
李 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