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或“保荐机构” )作
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股份” 或“公司” )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威奥股份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
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
理现金管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安
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的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受潜在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拟采取
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
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
型或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浮动收益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威奥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
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
奥股份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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