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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2022-04-30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56202202301383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

            报告名称: 方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

                          明审核报告

            报告文号: 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9376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张小洁(110000682468),
            签字人员:
                          党小民(110000150197)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核报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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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9376 号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股份
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
基础上,对后附的威奥股份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威奥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威奥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
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威奥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交易对手方
对公司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度
收购了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成都畅通宏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均简称“威奥畅通”)95%股权。详情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成都畅通宏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并与
威奥畅通的原股东沈岭、嘉兴宏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世坤、
白崇刚、杜昱桦、许仲兵(以下简称“威奥畅通原股东”)签订了《关于成都畅
通宏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
协议约定,本公司与青岛金丰亨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分别收购
威奥畅通 95%、5%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63,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签订的《关于成都畅通宏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协议之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如
下:

     威奥畅通 2021 年至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100 万元、5,800 万元、6,600 万元。威奥畅通在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时,威奥畅通原股东须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威奥畅通 2021 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22)
第 110C015210 号。经审计的威奥畅通 2021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为 4,648.25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数的 113.37%,高于业绩承诺数 548.25 万元,业
绩承诺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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