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玻纤”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山东玻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 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公司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7 号)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玻纤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400,000,000 股增至 5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400,000,000 股(全部为 A 股股份),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00,000,000 股(全 部为 A 股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 名,分别是东方邦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云南鼎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河三角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6,298,639 股,将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公司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东方邦信创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云南鼎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河三角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承诺: “自山东玻纤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山东玻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山东玻纤 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 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外,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山东玻纤,本公司保证在 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山东玻纤。若本公 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山东玻纤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山东 玻纤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36,298,639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9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数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量(股) 量(股) 本比例 (股) 东方邦信创业投资股 1 80,000,000 16.00% 80,000,000 0 份有限公司 云南鼎楚企业管理股 2 46,798,639 9.36% 46,798,639 0 份有限公司 北京黄河三角洲投资 3 9,500,000 1.90% 9,500,000 0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36,298,639 27.26% 136,298,639 2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43,701,361 -80,000,000 263,701,361 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6,298,639 -56,298,639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 400,000,000 -136,298,639 263,701,361 计 无限售条 A股 100,000,000 136,298,639 236,298,639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 股份 100,000,000 136,298,639 236,298,639 计 股份总额 500,000,000 0 500,00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山 东玻纤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山东玻纤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国信证券对山东玻纤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国信证券对山东玻纤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英刚 张立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