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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现将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案》
  第十次会议      28 日
                              6、《关于审核并同意报出<2018 年至 2020 年度
                              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核并同意报出<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鉴证报
                              告>、<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最近
                              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关于调整 IPO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第十一次会议      24 日       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第十二次会议      23 日
                              管理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1、《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第十三次会议    月 25 日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11     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十四次会议    月 30 日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
和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
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
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的职责,审议了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审核了公司财务制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
保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人员与公司
的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性,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责;公司的年度财务及季度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监管机构报送
财务报告;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及《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落地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
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工作,
发行数量 4,071.11 万股,发行价格 15.13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595.9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3-51 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以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1 年 8 月 24 日,监事会审议了《关于调整 IPO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使用
募集资金 12,343.0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407.41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2,750.42 万
元置换上述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管理要
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
相关规定。
    2021 年 9 月 23 日,监事会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
用。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监事会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
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和“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新增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
发生变更。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对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
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运
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
    三、监事会 2022 年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
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合规性以及会议决议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加强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督促公
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制度,并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维护和保
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