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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和生态: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8-11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 元
    每股转增股份 0.3 股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流通股份上市日     放日

   A股        2022/8/16        -       2022/8/17       2022/8/18      2022/8/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27 日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62,844,444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32,568,888.8 元,转增 48,853,334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11,697,778 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
数量为准)。

三、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通股份上市日         放日
  A股         2022/8/16       -         2022/8/17        2022/8/18       2022/8/17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控股股东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扣税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
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
照上述通知规定,本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人民币,待其转让股票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
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税款当月的法定
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
东,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人民币。如相关 QFII 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
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取得股息、红利收入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
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8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 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122,133,333     36,640,000   158,773,33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40,711,111   12,213,334    52,924,445
1、 A 股                              40,711,111   12,213,334    52,924,445
三、股份总数                         162,844,444   48,853,334   211,697,778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211,697,778 股摊薄计算的 2021 年度每股
收益为 0.61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598479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B 座 27 层
    邮政编码:100084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