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 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正和恒基滨 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71.1111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13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4,071.1111 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15,959,109.43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28,813,017.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 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881.30 项目投入 B1 402.00 截至 2021 年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5,872.19 2021 年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36 1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6,274.19 截至 2021 年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36 项目投入 E1 19,092.72 2022 年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E2 151.79 项目投入 F1=D1+E1 45,366.91 截至 2022 年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F2=D2+E2 187.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G=A-F1+F2 7,701.5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H 2,701.54 差异 I=G-H 5,000.00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7,701.54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701.54 万元差异系公 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 提下使用 5,000 万元(0529 户 2,000 万元、6898 户 2,000 万元和 7314 户 1,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正和 生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2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0000018301500049720529 266.3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277000001051458 15,786.1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30122000327314 4,258,998.06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8025100000006898 17,124,055.95 - 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 8025100000007641 5,616,312.47 - 城支行 合计 - 27,015,419.0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2,343.01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750.42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2 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2 年 4 月 2 日,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的 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金额 产品类 收益 产品 实际收益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万 型 类型 期限 (万元)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 结构性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 保本 份有限公司六枝 存款产 户型 2021 年第 284 10,000 浮动 180 119.54 特区支行 品 期A款 收益 公司(含子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未到期余额合计人民币 1 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4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项目总投资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沧州精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精确”)与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一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共计 1 个,累计被 冻结金额为 1.58 万元,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是否存在冻结 (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277000001051458 15,786.17 是,司法冻结 司北京分行 该款项为募集资金批量结息款项,相关资金不存在被划转的情况,冻结金额 较小。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已与沧州精确达成和解,沧州精确已向法院 申请撤诉,法院于已 2023 年 4 月 20 日出具有关原告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 ((2022)京 0108 民初 37461 号)及《民事裁定书》((2022)京 0108 民初 37462 号),准许沧州精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对正和生态的起诉。沧 州精确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正和生态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本次冻结事项涉及金 额较小,为募集资金账户批量结息款项,本次司法冻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 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 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373 号),认为,正和生态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 式(2023 年 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正和生态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除前述披露的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事项外, 正和生态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 违规情形。 6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岳 东 李寿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7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881.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92.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336.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 变 更 项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本 年 是 否 目,含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投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度 实 达 到 部 分 诺投入金额 入进度(%) 可使用 否发生 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额的差额(3)=(2)- 现 的 预 计 变 更 (1) (4)=(2)/(1) 状态日 重大变 (1) 效益 效益 ( 如 期 化 有) 公司战略及 不 适 不 适 管理提升项 否 3,000.00 1,092.28 1,092.28 145.44 1,092.28 - 100.00 否 用 用 目 生态保护与 环境治理研 不 适 不 适 否 16,179.38 5,890.79 5,890.79 1,236.63 1,663.26 -4,227.53 28.23 否 发能力提升 用 用 项目 8 募集资金总额 52,881.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92.72 信息化建设 不 适 不 适 否 5,062.10 1,843.07 1,843.07 273.52 422.63 -1,420.44 22.93 否 项目 用 用 补充工程项 不 适 不 适 否 121,000.00 44,055.16 44,055.16 17,437.13 42,188.74 -1,866.42 95.76 否 目运营资金 用 用 合计 145,241.48 52,881.30 52,881.30 19,092.72 45,336.91 -7,514.39 85.7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IPO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IPO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750.42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仅就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使用现金 管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人民路支行购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专户型 2021 年第 284 期 A 款,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9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