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2021-04-06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上海太和水环境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61,597,989.13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5,266,875.01 元。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
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
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公司每
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
十;2、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
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一亿
元;3、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
鉴于当前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的关键时间,2021 年度将是公司发展重
要的一年,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经营性现金流的需求也将增加。考虑
到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战
略规划的需求,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
者带来长期的回报,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为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今后,公司将更加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
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做法符合公司
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
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