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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
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
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且得到了有
效执行,公司运作规范。
    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备,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
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
客观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
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
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
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本次会议的《关于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
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此项授权,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
和适应融资机构审核的需要。公司目前融资渠道畅通,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
控制体系。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太和水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
司 2021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因此同意
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
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朝军    董舒   张湧   陈飞翔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