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给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
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
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项
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
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有效的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
经核查,2022 年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
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该事项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朝军、董舒、张湧、陈飞翔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