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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太
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
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现金收购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   本次现金收购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赫饮品”),将
显著加快公司在天然苏打水领域的市场开拓与布局,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切实推进公司战略发展与转型升级,对公司未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同时收购完成后,海赫饮品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   该交易事项的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本次交易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具有执业
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标的资产的定
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600 万元收购栾丹丹、高胜寒、李晓伟、张继
华、鞠宏伟、孙影、王兴田、赵辉、石小非、宋爱茹、唐伟力、李文阁、王聪颖、
王璐、王义、秦洪革、郭志刚、徐洋、刘书芳、姜雪等 20 位自然人(以下简称“丙
方”)持有的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若丙方业绩承诺未达成,或者
丙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中的陈述和保证,则标的股权对价调整至
5,000 万元。
    (五)   经查阅和了解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资质、机
构规模、业务人员情况、业务类型以及以往业务记录,并审阅中水致远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提交的评估报告,独立董事认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拥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和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主要从事各类单项资产评估、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等业务,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基于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及其委派的资产评估师的声明,并经合理的查询,独立董事认为:中水致远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委派的资产评估师为独立于本次交易各方的第三方,具有
独立性。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现金收购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
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现金收购黑龙江海赫饮品有
限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朝军、董舒、张湧、陈飞翔
                                                       2022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