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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董舒女士、独立董事张湧先生、董
事王兰刚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董舒女士担任。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
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年报、季报、半年报等,并
就公司财务报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经营计划、授信预计、利润分配等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发挥和运用自身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
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22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
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向董事
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载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建立了良好
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
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
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
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报告期内,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
充分有效的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正常推进,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控规范
管理,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并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支持,对外部
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估,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恪尽职守,不断健全和完善
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