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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8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3]200Z0142 号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董事
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太和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太和水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太和水董事会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太和水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1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太和水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太和水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太和
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43.30 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4,564.9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753.96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金额为 77,810.94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3,324.00 万元,募集资金到
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324.00 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5,731.96 万元。2022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9,055.9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8,754.98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利息收入 435.2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9,190.18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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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
                                  50131000841105436                            9,116.36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121910808510803                                 33.0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900000010120100723775                          40.75

               合     计                                                       9,190.18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698.02 万元,具
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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