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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岩高
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议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实力雄厚,执业人员素质较高,具有丰富
的从业经验,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
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确定和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
需,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方式确定,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罗进辉、江小金、蔡冠华